关于2009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广东省财政厅粤财会【2008】101号文通知,我省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深圳除外),上、下半年的考试分别于6月和11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二、 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考试费每科50元。 三、 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 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简 答题、业务核算题。 四、 考试时间 2009年11月15日 上午9:00—11:3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2:00—4:30《会计基础》 五、 报考事项 报名时间:8月3日—8月3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鹤山市财政局(沙坪镇东升路68号)一楼会计股。 带备资料: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六、 准考证发放 下半年考试准考证发证时间初定为:10月26日至11月10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七、 成绩公布 下半年全省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09年12月21日。本市考 生可登陆“鹤山会计信息网”查询或致电1603。 八、 合格证书发放 下半年考试本市合格证书发放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1月22日(节假日除外)。 合格的考生,自上述合格证书发放时间起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合格证书,该合格证书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请在有效期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事项请浏览“鹤山会计信息网”相关内容),否则过期作废。 鹤山市财政局 2009年08月03日 新闻共 20432 字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