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8-3 16:01:04 阅读:

关于2009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广东省财政厅粤财会【2008101号文通知,我省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深圳除外),上、下半年的考试分别于6月和11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二、     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考试费每科50元。

三、     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

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简

答题、业务核算题。

四、     考试时间

20091115

上午900—113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200—430《会计基础》

五、     报考事项

报名时间:83830

    报名地点:鹤山市财政局(沙坪镇东升路68号)一楼会计股。

带备资料: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六、     准考证发放

下半年考试准考证发证时间初定为:10261110。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七、     成绩公布

下半年全省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091221。本市考

生可登陆“鹤山会计信息网”查询或致电1603

八、     合格证书发放

下半年考试本市合格证书发放时间为:20091222日2010122(节假日除外)。

合格的考生,自上述合格证书发放时间起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合格证书,该合格证书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请在有效期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事项请浏览“鹤山会计信息网”相关内容),否则过期作废。

 

鹤山市财政局

20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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