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 2002年财政部对保险、烟草、等行业192户以及相关的91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查出不实资产115亿元,不实利润24.2亿元。有22户企业存在账外设账问题。上述不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均是出自公司、企业及会计人员之手,而且一些注册会计师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这组数据反映了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职业道德的丧失已经严重扭曲了会计信息和经济信息、破坏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侵害了相关方的利益。正是基于这一问题的泛滥和严重性,关于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越来越成为公众关心和探讨的焦点。由于会计职业道德丧失的现状以及其危害性已经为大家清楚认知,故本文仅拟从其产生的原因略作探讨,并提出解决的对策,以见教于大方。
一、会计职业道德丧失的原因
1、利益追逐是会计职业道德丧失的根本动因 。作为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经济状况的主要途径,会计信息直接影响着税务机关、股民以及其他会计资料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正是基于这种影响力,会计主体会因偷税或者促进股市融资等不同的目的,对会计进行一些有违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处理。在此过程中,会计人员出于对自身工作、报酬、职务等私人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屈从于管理者的意图,从而丧失职业道德。而一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于对不当得利的追求,也会按照被审计单位的意愿出具不恰当甚至完全虚假的审计报告,助纣为虐,使审计客观公证的监督和评价职能丧失。
2、会计制度本身的特点和局限性为会计造假提供了机会。 一是会计原则在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比如会计信息制造者对在权责发生制下所产生的待摊费用,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操纵项目的确认时间来达到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和费用的目的。二是会计政策选择空间宽泛,这样会计信息制造者可以通过选择行为达到目的。比如会计准则对合并会计报表有许多规定,某些主体就可以通过在子公司是否纳入方面的选择,达到虚增利润、夸大绩效、欺骗投资者的目的。
3、外部制度缺陷为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提供了客观条件。 首先是企业制度缺陷,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样往往会形成单个管理者一人(企业主或者最大股东)独断专行,使会计的监督职能丧失,沦为管理者造假的工具;其次是监督制度缺陷,虽然近年来我国为规范市场运作,陆续出台或修改了如《证券法》、《会计法》以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部分法规的出台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立法缺乏超前性和预见性,而且一些法律条文较粗,缺乏操作性,导致监督和打击不力。
4、成本过低使失信者无所顾忌。会计人员在进行造假行为的时候,自身一般也会进行一个成本收益的对比分析,当他觉得冒险造假获得的利益远低于其可能付出的代价时,就会停止自己造假的这种“不经济行为”。现实中之所以造假现象猖獗,主要是目前我们对造假者的查处力度不大(包括稽查和惩处) ,使造价者在侥幸心理和利益驱使下无所顾忌。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重建会计诚信大厦的对策
1、加大职业道德建设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首先,要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采用职业道德教育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寓枯燥抽象的说教于生动具体的案例剖析中,这样可以增加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规范的感性认识,增强教育的效果;其次,要加快建立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鼓励守信守法者,惩罚失信违法者,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最后,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教育作用,加强媒体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诚信思想,披露失信违法典型,使全社会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营造尊崇诚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2 、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是切实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杜绝企业决策中出现的“一人堂”现象,减少会计因领导操纵而造假的可能性,优化会计环境。二是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一套完善规范的内控体系,能有效起到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因此,治理会计失信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上严格贯彻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使日常会计业务处理及会计档案管理每一环节的人员之间分工科学,职责明确,形成既能相互协作又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减少作弊的可能。
3 、继续推行和完善会计委派制度。 由于会计 委派制度下会计人员在委派单位具有独立性,所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委派单位的影响,从而较好地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因此应继续推行会计委派制度。但是针对现阶段会计委派制度的弊端,笔者认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完善。 如果有条件,可以将一部分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分离出来,进入会计行业统一管理的自负盈亏的“会计公司”,由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运作和业务操作进行规范,并委托其定期对企业进行审计。企业可以自己进行会计处理,也可委托会计公司进行处理。但不管怎样,都要无条件接受并配合国家委托会计公司进行的定期审计工作。会计公司要对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以及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责。这样就可以较大幅度地减少外部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影响,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行业自律。
4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 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的条款加以修改,并增加对那些在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情况的规定。我们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里面增加民事 赔偿制度的规定,对因有关人员造假而产生的损失,由其按照责任大小进行承担,尤其是要明确和加大单位负责人的赔偿比例,这样会计信息使用者一旦受到虚假信息损害就会依照有关条款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获取赔偿。民事赔偿责任并不排除刑事责任等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以此达到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益和惩罚违法违规者的目的,遏制失信行为。
5 、 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财经纪律。 一是从法律规范上加大对造假失信者的处罚力度,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大于其造假的收益;二是管理部门以及执法部门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杜绝讲人情和执法、司法腐败现象。在对相关会计人员、有关企业领导及会计主体进行惩处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社会中介机构的整治和规范,强化行业自律性监督体系,加强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其出具不真实、违背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并对会计信息使用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作者:丁俊超 2004年
单位:鹤山市财政局
